为进一步科学评价激励我市外贸生产经营,根据《西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外贸企业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藏商发〔2025〕17号)要求,及时、认真组织开展林芝市2024年度外贸企业激励评价初审工作。林芝市符合此次绩效评价的企业有两家,分别为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西藏上诚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经我局初审合格,拟向自治区商务厅上报推荐,现将绩效评价结果面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至2025年1月24-27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异议材料应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并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负责。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异议,不予以受理。
附件:林芝市2024年度外贸企业绩效评价表
联系电话:林芝市商务局对外经贸管理科(业务咨询)
0894-5829103
林芝市商务局办公室(监督电话)
0894-5828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