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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西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请组织推荐第131届 广交会参展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1-2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地(市)商务局:

按照第131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第131届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申请的通告,第131届广交会拟于2022年4月中下旬举办,具体举办形式和规模将综合全球疫情形势和国内疫情防控要求等因素确定。展位申请于2021年10月25日启动,于2021年11月25日截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131届广交会执行按届推荐企业模式

按照《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西藏交易团参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各地(市)商务局推荐企业参加广交会原则上采取按年推荐模式(广交会一年举办两届,即:春交会和秋交会)。鉴于全球疫情防控情况和国内疫情防控要求的不确定性,为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新情况,对第131届广交会继续采取按届推荐企业模式。请各地市商务部门推荐企业,并告知被推荐企业,第131届广交会参展费用标准暂未确定,届时参展费用标准另行通知。同时,经厅党组研究通过并在系统确定的参展企业,后期不得以任何理由弃展。

二、第131届广交会参展企业推荐表报送时间及方式

第131届广交会出口展位申请已于2021年10月25日启动,请各地(市)商务局参照办法,对属地相关参展企业进行推荐,于2021年11月30日前将第131届广交会参展企业推荐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单位印章)报送至区商务厅(外贸处),过时将不再补报。如属地无相关企业推荐,也请在报送时限内反馈书面意见。

三、参展企业及各地(市)商务相关业务科室有关注意事项

(一)企业网上展位申请起止时间:

    品牌展位和一般性展位确认申请时间:2021年10月25日至11月25日。

(二)被推荐企业如未能在网上展位申请起止时间内在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网站上进行申请展位的,届时系统关闭,无法再分配展位。请各地市商务局告知相关企业及时在限期内完成网上展位申请。

(三)各地市推荐企业并按时完成网上申报后,我厅将对申报企业情况进行审核研究,确定最终展位分配方案。

(四)企业获得展位由三步组成,第一步地市推荐;第二步在官网展位申请起止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第三步商务厅会议研究最终确定。凡是不能够满足第一步和第二步条件的企业我厅不予分配展位。请各地市对推荐企业做好申报展位流程的解读工作。

(五)各地(市)商务局要按照本单位经费预算管理办法提前预算预留2022年两届广交会相关展位费、企业差旅费、展位配置费等符合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支持的费用,切实履行扶持政策。

四、网上展位申请流程

(六)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分为品牌展位和一般性展位。

请各企业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https://exhibitor.cantonfair.org.cn/),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进行展位申请。完成网上申请登记后,请在2021年11月25日前与属地商务局报送申请,未经属地商务局推荐的企业,不予分配展位。 

(七)企业网上参展申请生效不代表获得展位,安排结果以“参展易捷通”后期最终公布展位号为准。

(八)附件:第131届广交会参展企业推荐表




                                                         西藏自治区商务厅

                                                2021年11月1日

     (联系人:拉巴卓玛,18708016668,传真0891-6822085,电子邮箱:328702981@qq.com)

附件

第131届广交会参展企业推荐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号: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参展企业名称全称
(不得简写,细心校对)

申请展区
(按照企业网上申请的展区来填报)

申请展位
(一般性展位或者品牌展位)

主要参展产品

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备注









































注意:严格参展《办法》推荐相关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