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商务局关于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见(7-1)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 201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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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整改措施) |
在经开区(筹建中)总体规划、控制性规划、规划环评等工作没有完成的情况下,罔顾环境风险,盲目引进一家化学制药企业。 |
责任单位 |
林芝市商务局 |
责任人 |
唐开彬 |
联系电话 |
5828360 |
整改目标 |
完成西藏林芝药联药业撤资退地事宜 |
整改措施 |
严把产业园区内招商引资项目准入关,严禁引进不符合林芝产业定位、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对引进的一家化学制药企业(西藏林芝药联药业)做好撤资退地工作。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1.2018年10月,我局向市政府提交《林芝市商务局(市生物科技开发管理局)关于西藏林芝药联药业有限公司撤资退地的请示》;2.2018年11月第12次政府常务会,12月市委常委会上均同意撤资退地相关事宜,并对退还企业的相关费用进行了明确。 |